提問人:藍色多啦 2024-10-12 11:57:28 瀏覽:1372
首先需要看你是否符合條件。
“自住型商品房”的貸款問題搜集匯總,羅列如下:
一、首套房借款人資格確認
通過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及其他盡責調查,查詢借款申請人無住房記錄、無個人住房貸款記錄、無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記錄的,為首套自住住房。
二、貸款需具有以下條件
1、借款人當地戶口或者有效的居住證明;
2、借款人(及配偶)有合法穩定的收入來源,具有還款能力;
3、借款人有能力支付不低于房屋總價直30%的首付款;
4、每月還款額原則上不高于月收入的50%
此外,在向銀行申請房貸時,銀行還會查看個人的信用記錄。個人信用記錄不好者,將有遭到銀行拒貸的風險。因此,在申請房貸時,除了要有資金保障外,還應要有信譽保障。
在滿足以上條件以及貸款銀行要求具有的其他條件后,才可向銀行申請貸款。
三、第二套房貸首付款款比例
借款申請人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貸款,其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對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無房,但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查詢,有1筆個人住房貸款記錄或1條購房提取記錄,符合第二套住房貸款條件的借款申請人,仍執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四、借款人的貸款額度
1、根據借款申請人的月收入確定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每月償還貸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費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費標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請人,貸款額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
2、借款申請人購買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個人信用等級為aaa級,貸款最高額度上浮30%;個人信用等級為aa級,貸款最高額度上浮15%。借款申請人購買第二套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貸款最高額度不再上浮。
五、限定借款申請人的月還款額
1、借款申請人月還款額在不低于貸款月最低還款額的基礎上,原則上應不低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2、借款申請人人均月收入超過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含)以上的,其月還款額原則上應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3、借款申請人在借款期間出現收入降低、生活困難等情況,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后可以下調月還款額,但不得低于貸款月最低還款額。
六、借款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的要求
借款申請人原則上申請貸款前12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于繳存狀態。購買政府部門審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前6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于繳存狀態。
七、關于自住房是否可用混合貸款(公積金與商業貸款組合貸款)的問題
目前并沒有相關政策規定自住房不允許組合貸款,具體需要看開發商與其合作的銀行的規定,建議對此有疑問或者想詳細了解的朋友,與所申請的開發商進行聯系。
北京市住建委2013年10月22日發布,2013年北京將推出2萬套自住型商品房,2014年計劃推出5萬套左右。此類住房價格比周邊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購條件的家庭;購買此類住房后五年內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