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為了怎么給大家省錢、怎么保障大家的利益可是操碎了心,考慮到新裝修業(yè)主不擅長對付裝修公司,對于裝修合同中的裝修付款方式方面,到底選擇怎么樣的裝修付款方式能夠最大保障自己的權益呢?下面小編就和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在一般的裝修合同中都會對裝修付款方式有這樣的約定“第一次付款在開工三日前支付55%;第二次付款在工程過半時付40%(隱蔽工程結束時);第三次付款在竣工驗收合格時付剩余的5%”
然而這樣的裝修付款方式,顯然對業(yè)主不利,所以應該和裝修公司商量按照對業(yè)主較為有利的3331裝修付款方式簽訂到合同里。按照這種支付方法,就是“材料進場驗收合格支付30%;中期驗收合格支付30%;竣工驗收合格支付30%;保潔、清場后支付10%。(第一個30%也可以在開工前支付)”這樣,主動權就掌握在業(yè)主手里了。
知識普及:3331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客戶先付30%的定金,然后安排生產,出貨后客戶才付30%的貨款,當客戶收到單證之后再付30%,剩下的10%在確認貨物合格之后才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