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子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發生產權轉移是都會立產權轉移書據,而印花稅的客稅對象是房地產交易中的各種憑證,所以一般都是有印花稅存在的,征收的稅率是萬分之五,即購房者應納稅額為房價款乘以萬分之五的數值,印花稅采取由納稅人自行繳納完稅的方式。
具體納稅程序如下,在產權轉移書據書立或領受(即簽訂買賣合同或領取產權證)時,由(購房者)根據憑證上所載的計稅金額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相當金額的印花稅票,粘貼在憑證的適當位置,然后自行注銷。注銷方法是用鋼筆、毛筆等書寫工具,在印花稅票與憑證的交接處畫幾條橫線注銷,不論貼多少印花稅票,都要將稅票予以注銷,印花稅票注銷后就完成了納稅手續。對應納稅額較大,不便于在納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完稅的,購房者可持憑證到稅務機關,采取開繳款書或完稅證繳納印花稅的辦法,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蓋印花稅收訖專用章。
1、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0.3‰立合同人;
2、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0.5‰立合同人;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0.5‰立合同人;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0.3‰立合同人;
5、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1‰立合同人;
6、貨物運輸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0.5‰立合同人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包括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1‰立合同人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借款合同: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0.05‰立合同人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按投保金額萬分之零點三貼花0.03‰立合同人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10、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0.3‰,立合同人;
11、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0.5‰,立據人;
12、營業帳簿:生產經營用帳冊、記載資金的帳簿,按固定資產原值與自有流動資金總額萬分之五貼花。其他帳簿按件貼花五元0.5‰,立帳簿人。
13、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按件貼花五元,領受人。
印花稅是什么
它是指在經濟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課征的稅。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并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
而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中發展而來的,屬于行為稅類,根據一筆股票交易成交金額對賣方計征,基本稅率為0.1%(注:我國,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征收改為單邊征收,即只對賣出方(或繼承、贈與A股、B股股權的出讓方)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買入方(受讓方)不再征稅。稅率仍保持1‰)。
印花稅計入管理費用。
印花稅---顧名思義,通過粘貼印花的形式來征收稅款的一種稅。貼花,就是印花稅完稅的形式和證明。
印花-本意指舊時一種用于緘封公文的憑證;在稅務上,指印花稅票,由政府出售,貼在契約﹑憑證等上面,作為稅款的一種特制印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