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辦理市內戶口遷出,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第二、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2、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準遷證。
3、因大、中專院校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出戶口應出示相應的證明。
第三、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征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第四、市區居民辦理市內戶口遷移
(一)所內遷移
1、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
2、屬婚遷的,需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
3、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需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二)所間遷移
1、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準予遷入證明。
2、屬婚遷的,需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
3、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需附交房產證復印件。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后,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三)跨區遷移
1、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審批。
2、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
3、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經分局審核同意后,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第一、如果是購房遷居或婚遷,一定要記得到該社區居委會登記入冊,并不是在派出所遷完戶口就萬事大吉,否則在某些意義上也屬于黑戶。
第二、如果需要出示房產證,必須是本人或本人配偶的,父母親人之類的一律無效。
第一、建議持作廢的戶口遷移證,回戶口管理部門或住所地派出所;
第二、請求依據作廢的戶口遷移證,按照你指定的遷移方向(當然需要事先征得遷入地派出所的同意),為你開具新的戶口遷移證;
第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的規定,及時辦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