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房減半征收契稅調整為對個人購買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其余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一律按照3%征繳。
1、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2、2010年10月1日起個人購買首套普通住宅契稅減半征收。
3、契稅稅率的規定是3%-5%,一般取3%為了支持房地產業,政府對一般商品房減半收稅。
4、對商業用房,別墅和單價超過9324元/平米的房子收3%。
5、2008年11月1日起,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6、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勵住房消費的收費減免政策。
7、產契稅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買賣、交換或贈與等發生房地產權屬轉移時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稅賦。
契稅的申報繳納時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997第224號)第八條規定,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