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很多買家比較關注房產證的過戶,而對土地證的辦理不太關注。按理說,在完整的商品房產權中,應該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事實上,買房非小事,二手房買賣則更應慎重,尤其是產權證的問題。
“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土地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然而,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即便是可以辦理更名和轉讓手續,不少業主也忽略了土地證的辦理。
土地證真的可有可無嗎?
房產證和土地證是房主擁有該房產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是密不可分的,沒有土地證就意味著房主不具備對該土地的使用權,那么在該土地被人侵占的時候,業主將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購房之后不及時辦理土地證將面臨很大風險:雖然房產證握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權卻不屬于自己,有些單位可能會非法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使購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損失;而另一方面,土地使用全證和房房屋產權證不齊則不能上市交易。
據了解,目前在很多地區,沒有土地證的房子并不影響上市交易。然而,盡管沒有土地證不影響業主對房屋的使用,但是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將來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不齊,不得上市交易。另外,將來如果遇到房屋毀壞或拆遷的情形,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應該分屬兩部分補償,這樣土地補償部分就很難保證。